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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文/吳崢
「請問芳名」?誰規定一定要告訴你!
日前藝人楊又穎自殺的新聞意外引起了社會大眾對於網路社群文化的討論,毫不意外的許多政論節目開始加油添醋,將網路描繪成洪水猛獸,動輒霸凌人致死,不少習慣依賴傳統媒體接收資訊而對網路較不熟悉的觀眾也因此感到恐懼,部分保守派人士更趁著這個機會開始鼓吹政府對網路進行進一步管制,例如推動強制實名制。許多人擔憂言論自由因此受到壓迫,因此站出來說明霸凌作為一個社會現象並不是因網路而起,也不會因實名制就消失,而我另外也想補充,「姓名」的展現與否本身就是個人的選擇和權利。
在網路上具名這件事或許有助於公共討論的良性發展,然而如同所有好事一樣,這和政府能不能強制要求人們這樣做完全是兩件事,對於網路實名制的思考,最直接的一點是大家不妨可以想想,我們會要求每個人走在路上需要佩掛名牌嗎?或是參加集會遊行、在餐廳吃飯、公園打屁乃至於任何在公開場合的時候?不會嘛,那為什麼在網路上,一個作為真實世界延伸的虛擬世界時,會要求人們的自我展演或活動必須以揭露姓名為前提?
許多人會誤以為匿名或使用本名以外的名字就等於不用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這樣的想法其實是種誤會,事實上現行法律對於言論的規範都完全同樣適用在網路上(推薦李念祖律師專文),如同匿名投書報紙並不代表不需負責,網路也不是一個霸凌無罪的空間,若是擔心不是真名可能會因此助長脫序的行為的人不妨想想,真實世界中你並不會因為走在路上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就因此失序無法運轉,也不會擔心路人會不會都因此發狂,這並不妨礙我們人與人之間良性的往來,或是很多人喜歡說的「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反倒是校園霸凌往往發生在完全實名制的班級之中,實名匿名真的不是問題的重點。
進一步來說,「名字」是少數人從出生就被賦予,直至死亡也無法奪走的東西,名字本身就蘊含著特殊的意義,我的名字就代表我這個人,我這個人的生命歷程也不斷的改變這個名字對其他人的意義,娥蘇拉的《地海》系列裡特別點出了這樣的概念,在她的故事裡,萬物皆有一個自己的「真名」,真名就是你的真實、你的本質,所以真名是萬萬不能隨便讓別人知曉的,否則他就得以掌握你的本質,進一步支配你。
當然在真實世界名字沒有這麼神奇的魔力,但誠然,使用什麼樣的名字,別人就會怎麼看你、怎麼和你互動,這個自我定義的過程極其重要,大家可能不知道吳俊傑是誰,但看到瓦歷斯‧尤幹(Walis Nokan)就會知道這個人是原住民,他的根從哪裡來。Taiwan可以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但Republic of China就一定是跟中國有點關係了,所以光是名字就可以揭露很多代表我的資訊,更不用提現在網路無遠弗屆Google一查可以得到多少情報了,可是不見得每個人願意把這些資訊分享給所有人。
舉個例子,為什麼愛情電影中男主角要搭訕還不認識的女主角時(性別請自由代換),一定會有一個橋段是舖梗詢問對方的名字?因為這正是和對方的真實生活建立連結的第一步:互相知曉名字,我知道了妳的名字,就可以更進一步了解更多關於妳的事,但又為什麼通常不會一上來第一句話就問名字而是需要一些鋪陳?原因就正如同我所說,名字可以蘊含很多私人的資訊,不是隨隨便便誰都可以知道的。
所以最後對鼓吹政府推動網路強制實名的人,我想說一句話:名字是一個人美麗的禮物,告知與否,輪不到你干涉